UDL HOLDINGS<0620> - 公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UDL Holdings Limited
太元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公佈

概要

太元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擬向各位股東及
公眾人士提供有關一項就下文所述之清盤呈請而經已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
八日進行之法院聆訊之結果之最新資料。

董事會現呈述過往經已就下文所述之清盤呈請而刊發之多份公佈。於一九九
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進行之聆訊之結果如下:

1.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作出之清盤呈請。Le Pichon 女法
官並未在今天進行之聆訊中就本公司作出進行清盤之指令,惟經已給予指
示,有關之呈請將予押後,直至涉及本公司申請根據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公
司條例第166條進行協議計劃之法律程序有結果為止。

2.  金源行鐵倉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旗下之全資附屬公司太元中華重工業有限
公司作出之清盤呈請。Le Pichon 女法官經已在聆訊中作出指令,有關呈請
於今天押後,日期將會另行決定。

3.  蘇錦明先生連同其他三位索償人就本公司旗下之全資附屬公司太元船務
有限公司作出之清盤呈請,而有關呈請乃涉及一筆為數合共129,005.70港
元之未付遣散費用連同應計之利息。司法人員經已作出指示,有關呈請之聆
訊將會押後至一九九九年五月三日。

本公司目前正與債權人進行協議計劃,因此,董事會認為,上文所述之清盤
呈請並未對本公司構成任何重大之影響。

除在本公佈所披露者外,根據本公司之董事會所知悉,概無任何其他根據上
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之一般責任須作出披露而會或可能會影響股份價格之事
項。

同時,本公司之股東在買賣本公司之股份時務須謹慎行事。倘上文所述之事
項有任何重大之發展,本公司將會另行刊發公佈。

承董事會命
太元集團有限公司
梁悅通
主席

香港,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  僅以資識別